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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余新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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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求助西宁,湟源摩友(78,79楼更新至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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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河南省 2014-6-30 15:4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情,可以作为高考作文论述---到底谁错了,你怎么看?
这个事情,可以作为心理学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这个事情,可以作为MBA加以分析----交流,人与人之间的一座桥。

沟通出了问题!

有几个地方卡壳了,没能化解,越陷越深,成为仇恨。

能主动去帮别人,是摩旅人的一种特质。

钱是什么?能衡量吗?都朝拜完了,都已经到释放心灵的地方走了一遭了,心怎么没能静下来,还没明白,去干什么去了!

命重要还是钱重要,还是摩友的去帮助的这个心重要!

黑,真黑,中间人黑,但这是中间人生存法则,不要因为这个中间人导致双发沟通发生质变!

信没收到。--------邮局出问题了?

手机没接听。-------电信、移动出故障了?

不要因为这些因素,导致沟通发生质变!

[ Last edited by ngswfx on 2014-6-30 at 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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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湖北省 2014-7-3 09:02 | 只看该作者
安全回来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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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湖北省 2014-7-3 09:03 | 只看该作者
逍遥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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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湖北省 2014-7-3 09:39 | 只看该作者
安全回来了就好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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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四川省 2014-7-4 06:00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两篇帖子,有几点我不太赞同

1、“汽车应避让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应负主要责任,摩托车在他们面前是弱者”,这句话在文中是老余说的,我不管交通法律中具体规定是怎样。这样的说话,某些弱者就仗着自己是弱者,在交通中横冲直撞,哪管你什么交规。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行人。一个比一个不遵守交规。我是骑摩托车的,但是我非常不喜欢上面的那种说法。如果该谁的责任就谁的责任,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大家遵守交通。
换个角度,这个事件中老余是骑电瓶车,吉利车主是骑摩托车。老余又会怎么想呢?
2、“有位法学专家说得好看你是不是学雷峰就看你是不是被金钱和利益驱动,这件事我认为有的摩友说得对,你真是学雷峰帮助人就应该答应被帮助的人,不要索取和回报而被帮助的人最好的回报是遇见有困难的人也给于无偿的帮助这样传承下去这才是社会的正能量”

雷锋???
给大家讲个故事:“鲁国规定凡鲁人在国外见到本族人被卖当奴,可赎之回国库报账。孔子学生赎一奴,却不报账,人人夸学生高尚。孔子很不满,学生问救而不报账,岂不更高尚。孔子骂:呆货,以后别人要是赎了奴去报账,就会被骂不高尚;不报账,做好事又成了亏本的事。渐渐人们就会装没看有人做奴,渐渐就没人做好事。”那种一味推崇别人高尚或老是以自己高尚行事的方式都不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好办法,只有形成合理互动的机制才能真正长期造福于大众。

不求回报的这种雷锋精神真的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了、进步、文明了吗?雷锋年代之后,我们的道德、思想文明更进一步了吗?没有吧,就是因为没有形成一种平衡的合理的互动机制。

老余观点:天下对他都要像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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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安徽省 2014-7-4 12:34 | 只看该作者
深刻的问题,另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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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河南省 2014-7-4 14:50 | 只看该作者
从头到尾看了两个帖子,是非区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
青海摩友好样的,支持你们!希望这件事不要寒了你们的心,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对帮助过自己的人都会感激的!世上还是好人多!
希望这次事件不要成为有一个“南京彭X”案,人都有犯糊涂的时候,希望你们度量大一点,不要放在心上!
再一次表达对你们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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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湖北省 2014-7-8 01: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摩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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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青海省 2014-7-8 10:26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出手帮助别人也是一件非常有学问的事情。个人觉得受助方应该在金钱方面看淡点,毕竟有些事情你拿钱也不一定能摆平。
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求助的和施救的如果坦诚相待,桌面上把话说开,该帮的帮到位,掏钱的也别吝啬的话之后的误会也许会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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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湖北省 2014-7-16 14:24 | 只看该作者
这老头儿,忒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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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青海省 2014-7-17 02:5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逍遥··郑 at 2013-7-5 23:19:
已经帮老余处理好了  今晚老余夫妻已经接到西宁了  几个摩友给老余过了66岁生日!

天下摩友是一家!帮他,帮你,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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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青海省 2014-7-17 08:0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花太香1982 at 2014-7-4 14:00:
看完两篇帖子,有几点我不太赞同

1、“汽车应避让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应负主要责任,摩托车在他们面前是弱者”,这句话在文中是老余说的,我不管交通法律中具体规定是怎样。这样的说话,某些弱者就仗着自己 ...

说的在理,分析的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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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青海省 2014-7-17 08:37 | 只看该作者
唉!好人难当,帮人只要做到问心无愧,受委屈也值。男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逍遥兄弟就当此事是你肚里的一个屁吧放了就好受些,青海因有你,摩友为你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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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4-7-17 08:3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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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青海省 2014-7-17 09:1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三水 at 2013-8-28 20:00:
青海摩友真贱,没事跑湟源干什么?

山水,理解你的心情,也理解你说的话,看完整个帖子其实我比你还恼火,不过生气归生气,不要把生气的话发在帖子上,毕竟你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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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陕西省 2014-7-18 00:53 | 只看该作者
路过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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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4-7-24 02:36 | 只看该作者
一口气看完。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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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陕西省 2014-7-25 16:14 | 只看该作者
多大点事,还这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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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河南省 2014-8-18 16:57 | 只看该作者
老头太不厚道了,看另个贴子里说的“事故发生后人无大碍本来我可以直接走人把车留给(送给,扔给)交警和汽车车主由他们去处理,吉利车主也不会吃亏的。这样做就没有什么事了,至于被扣的驾驶证我可以回来申请补办摩托车行驶证回来注销就是了,”

可以说无知无良的老家伙了,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来,一分钱不想赔,还嫌帮忙去的人给他添麻烦了,人家本来有更好的办法,可以自己解决的,你们青海的人去添什么乱啊,人算盘打的多精啊,驾驶证扣了我不怕,补办一个,都你这样,交警全是SB啊?那吊扣驾驶证还有一点法律的威慑吗?把事故车留给吉利车主,然后回家去注销行驶证,压根儿就没想着给人办过户的事儿,让人花钱修了自己的车再修你的车然后最后是一涉嫌盗抢车辆的黑车?

老家伙算的太精!无知无良无德还嘴硬!

后面还有一句话记不太清楚了,应该是什么“死人的钱你就别想了”,内什么,可不可以理解为你个老东西已经那啥了,所以就别想从你身上那啥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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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广东省 2014-8-30 07:49 | 只看该作者
只能在这里帮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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