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不了市,除非修改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增加“倒三轮”。3.5 摩托车 motorcycle and moped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 a)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b)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c) 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d) 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3.5.1 普通摩托车 motorcycle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 4kW的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 3.5.1.1 两轮普通摩托车 motorcycle with two wheels 装有一个从动轮和一个驱动轮的普通摩托车。 3.5.1.2 边三轮摩托车 motorcycle with sidecar 在两轮普通摩托车的右侧装有边车的摩托车。 3.5.1.3 正三轮摩托车 right three-wheeled motorcycle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普通摩托车,且如设计和制造上允许装载货物或载运乘员,其最大设计车速小于 70 km/h。 3.5.2 轻便摩托车 moped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50km/h的摩托车,且: ——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 4kW。 3.5.2.1 两轮轻便摩托车 moped with two wheels 装有一个从动轮和一个驱动轮的轻便摩托车。 3.5.2.2 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right three-wheeled moped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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