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论坛

搜索
楼主: yueyezhe0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对于路上电动车现状的感觉,我本人倾向第二个!!

   关闭 [复制链接]

状态   [当前离线]

4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5 04:1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先学个科目一 买的时候再登记身份证 给个牌子 限速到25公里  违规的 拉去清洗车祸现场路面或停尸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2#
发表于 河南省 2017-5-5 05:34 | 只看该作者
进来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5 06:25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能走主路就走主路,安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4#
发表于 上海市 2017-5-11 13:17 | 只看该作者
广州深圳那边飞车党最厉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11 13:2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让他们也要上牌考本!严格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11 15:33 | 只看该作者
yueyezhe010 发表于 2016-7-26 14:32
真心不希望一些弱势群体堂而皇之最终演变成为“弱智群体”

政府才是弱智群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7#
发表于 上海市 2017-5-11 17:59 |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有强制的年检吗?
电动车有保险吗?
电动车驾驶员学过交规吗?
先把这三个问题解决了再来谈管理,否则只有让所有的有保险的,有年检的,要驾照的机动车来忍让来买单,因为两方博弈,机动车是强者非机动车是弱者,但上述三条让空有牌照的机动车变成谈非机变色的弱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8#
发表于 上海市 2017-5-15 09:41 | 只看该作者
fengsword 发表于 2016-7-26 16:15
我就觉得特奇怪,国外早有管理经验的事情,为什么国内非得要摸石头过河。电动自行车诞生于国内,也主产于国 ...

但是国人都牛逼啊    你轻型的  他可以改的比重型的还重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15 13:29 | 只看该作者
直接完善全国性法律条文,对厂家、商家提出要求,电动车只有20公里时速以下和50公里时速以上,且外形、配件不得类似,时速12公里以下属自行车,时速50公里以上属机动车,按机动车管理。不在国家规定范围的,均按违法处理,车辆发现问题,骑车的直接扣车,卖车的商家生产的厂家一块罚款,罚款下线就是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罚倒闭为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0#
发表于 河南省 2017-5-15 13:48 | 只看该作者
在红绿灯路口大家一看就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16 03:03 | 只看该作者
按机动车管理,电动车太危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0 15:02 | 只看该作者
闹心玩意 发表于 2016-7-27 11:07
其实当年的交通法规,行人、非机动车违章撞了白撞挺好的,对行人、非机车还有个约束。现在的机动车无责任赔 ...

呵呵。。。举个栗子:
路边汽车违章停车,非机动向左借道被后车撞,这怎么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0 15:32 | 只看该作者
2.  参照标准,挂牌上保险,驾驶人取得对应驾照,严格管理

说的挺好

不可能的,直接禁了得了

就这素质,怎么着都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8-16 08:03 | 只看该作者
kimihyj 发表于 2017-5-4 12:24
严查严罚即可,非机动车本来就是方便的东西,上牌考证办保险就脱离了非机动车本来的意义了,至于全面禁止那 ...

不可能合法化。保有量太多了,北京电动车有五百多万辆,电动车让你考驾照上牌的话合法了,那能不能进四环,要是不能,多少人会违法,要是能,京B就成煞笔了,所以电动车的冬天马上来临,三年内全面禁掉,只留带脚蹬子时速20的那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8-17 05:47 | 只看该作者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最省心一禁了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6#
发表于 浙江省 2017-9-19 03:52 | 只看该作者
胡B骑的撞死一个算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9-19 06:29 | 只看该作者
昨天上交规刚讲的:不带脚踏的电动车,一旦出了事故不用多说,直接打122,肯定是他全责,除非他有D或E照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9-21 06:08 | 只看该作者
花钱考本买牌,骑个京B在市区开还要躲警察,去TMD,直接换电摩开,垫背大不了交20块钱过路费,总比几张毛爷爷外加分强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9-22 03:31 | 只看该作者
赞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6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9-25 07:2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电动车应该也有安全时速吧,在安全时速内的可以按照自行车方式管理,如果超过安全时速的应该有轻便摩托车的驾照并且佩戴安全措施才能上路,和摩托一样的管理方式,但是行驶车道还是自行车车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摩托迷网

GMT, 2024-4-19 10:5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