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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ueyezhe010

对于路上电动车现状的感觉,我本人倾向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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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陕西省 2016-7-26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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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7-2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许昌小伙儿 发表于 2016-7-26 23:37
摩托车走自行车道的,要不要一起举报?

骑电动车走长安街的要不要一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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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7-26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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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7-2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摩托车比电动车危险的多。北京也有不少没牌子,挡牌子,无证驾驶的摩托车,炸街踏板,交警都懒得管了。汽车都管不过来 哪有精力管摩托
更没闲心管电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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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陕西省 2016-7-26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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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7-27 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第二个最好,但实际结合国情,第二个想法根本无法实现。所以如果真要管,就直接取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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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7-27 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当年的交通法规,行人、非机动车违章撞了白撞挺好的,对行人、非机车还有个约束。现在的机动车无责任赔偿无形中助长了乱走乱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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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7-27 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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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7-27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路@杀手 发表于 2016-7-27 14:52
如果说白撞的话,很多汽车就更肆无忌惮了,没有交通灯的路口,转弯路口,对于行人都是麻烦的事,车撞了人 ...

所谓撞了白撞,是指机动车无任何责任,而行人全责的时候。这是对双方的平等保护和制约。你觉得现在是违章的机动车多还是行人非机动车多?现在的法律就是机动车好好的在不可能有人的马路上开着,突然前面钻出来一个人撞你车上,你没责任,ok,保险公司不赔,然后你掏一部分钱赔上马路撞你的行人。
你看现在过马路的行人、非机动车有多少,包括我们摩托车在内的各种两轮在路上是怎么个走法,我们不说个例,只说大环境。我只想说,无论是百分比还是绝对值,最规矩的还是汽车。当然撞了白撞可能言语过激,但是事实就是,助长了其他人的违章行为。

至于您说的强制安装记录仪,为什么就要汽车强制安?为什么电动车不安?自行车不安?行人不安?谁来安?买车的安?卖车的安?政府部门安?法律是平等的,法律的东西也不是随便说说就能做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也是不可能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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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 2016-7-2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心玩意 发表于 2016-7-27 15:06
所谓撞了白撞,是指机动车无任何责任,而行人全责的时候。这是对双方的平等保护和制约。你觉得现在是违章 ...

我觉得规矩的不是小四轮,而是大拖挂车,你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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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7-30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当前的路况,必须尽早出台对电动的法规,至于执行的程度力度是另一回事,法在那里有法可依依法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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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8-1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帝李毅 发表于 2016-7-29 22:40
我觉得规矩的不是小四轮,而是大拖挂车,你信不?

可能北京大拖车太少不觉得。外地很有可能。就汽车而言,北京我最讨厌的是大公共和部分出租。非机动车里真的就是各种电动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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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8-5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心玩意 发表于 2016-7-27 11:07
其实当年的交通法规,行人、非机动车违章撞了白撞挺好的,对行人、非机车还有个约束。现在的机动车无责任赔 ...

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非机动车道都被汽车占了,非机动车只能上机动车道了,你说这种情况算不算撞了白撞呢?

城市的道路本来 就是为所有的人准备的,包括行人和非机动车。如果是开放性的道路,那么所有人都有路权,这不是封闭式的高速公路,还撞了白撞?说得你家来制定法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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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8-5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心玩意 发表于 2016-8-1 08:37
可能北京大拖车太少不觉得。外地很有可能。就汽车而言,北京我最讨厌的是大公共和部分出租。非机动车里真 ...

我谁都不讨厌,只讨厌素质差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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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8-8 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帝李毅 发表于 2016-8-5 08:10
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有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告诉你,我现在一年汽车4000km、摩托5000km以上,我走路的时候比开车时候多,我说撞了白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ok,按你说的,城市公路的路权是大家所有人的,那哪天你作为行人也慢悠悠的在机动车道上溜达去吧,因为你有路权……
ps:我告诉你,如果你因为占到停车而借到机动车道,然后发生事故。如果路边那辆是违章停车,你又证据足够,你可以起诉路边的违章停车车辆,法院会判他有责任,不过这种事一般没人会做。
之所以我说“撞了白撞”,1并不是鼓励某一种出行状态的人就可以随便去撞别人,2以前有过这种法律状态的,3大家按照既定的规矩各走各道各回各家,而不是建立在现在这种无归的出行习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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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8-8 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骑摩托车过马路的时候真担心给骑电动车的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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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8-19 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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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8-19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京火锅 发表于 2016-8-19 14:05
别废话了,我家就是卖电动车的,我们卖的就是比你们摩托好,每天销售量就是大,老百姓就是喜欢骑电动车, ...

你是高级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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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4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带脚蹬的电动车都应该学本,就算没有摩托车那么严,但起码也得去学一下,然后统一挂牌才能上路,这样对谁都好。
这样就把那帮瞎鸡巴骑的老帽控制住了,见一个拘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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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5 0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交通工具都没有问题,关键是驾驶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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