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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的通告》二○○一年第9号有如下内容: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的摩托车和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行驶。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元罚款:
(三)未按照交通标志 、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
四、四环路所有的路口都设置了京B摩托车禁行的交通标志 。
楼主觉得以上信息是否够用了呢?
[ Last edited by 鱼化石 on 2012-5-3 at 12: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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