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论坛

搜索
楼主: 尔才丽史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感动,番禺的摩托车仍然顽强地生存着!

[复制链接]

状态   [当前离线]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3-7 08: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秦风 发表于 2018-03-06 23:23:03
你骑的是什么车,没有手续的?有牌有证哪怕是外地牌怕他个鸟。

什么正现外地牌摩托车不怕?你试试在市桥(包括周边)路边停放,要是遇上检查队是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都照搬。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沙发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3-9 0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上面某位的意见我只能呵呵!我住市桥,每晚都出去散步,有一段时间天天都见搬车,我朋友那台梅州牌GW一月份时停路边也被搬了,扣车15天,罚了200记3分,搞到我那两台车现在大多放公司里的车棚,现在就是敢开上路但不敢停路边,除非车不离视线!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板凳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3-9 01: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尔才丽史 发表于 2018-03-08 10:48:04
我研究过一下市桥的标语,还有那个什么“广州市摩托车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它提到的“不准停放”是指...

我朋友上月才去拿回被扣车,交警解释了,凡是外地牌摩托车在番禺行驶就是闯禁,都属于“非法摩托车”。人家是官!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地板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3-9 02: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每晚都开台女装车(上了河源牌)送小孩去英东体育场训练,车就停门口,但去年大概十月份开始那附近天天搬车,电动车一样照搬,搞到现在都没有摩托车电动车停附近的路边,现在送小孩去训练都是到了门口让他自己进去,我马上走,到点再去接他,很麻烦!还有晚饭后去散步在信和门口连续两夜见到便衣抓拉客仔,便衣走到拉客仔前先拔车匙再出示证件,马上推走,有些拉客仔还没反应过来车就没了!这事就发生身旁,当时有三个拉客仔在信和门口等客,我刚站在旁边,我也没反应过来。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3-9 02: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3月6号那天,在沙湾中华大道清查摩托车,在搬一档口门前的一台外地车,档主好激动出来碍止,后来拿刀出来挥舞,警察出动,当然无好下场!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6#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3-9 0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期环境恶劣!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7#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3-9 0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早10:50经过西丽路,见华侨城门口搬摩托车电动车!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8#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3-9 0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哥仔_3599 发表于 2018-03-09 16:25:42
其实我想知道,番禺到底是禁外市牌?还是禁番禺籍外的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并没有指...

有效期内的,有年审有保险的粤A车可以合法行驶,我妹夫是从化人,他将他从化的摩托车拿到市桥用,路遇查过几次都放行了!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9#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3-10 0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ceman306 发表于 2018-03-09 17:15:59
去年广州不是发布了新禁摩文件,其中说到有牌有证外籍摩托车闯禁只罚款,扣分,不扣车的

我们摩友群的人都以为是这样,罚款不扣车!但事实上车照扣,朋友扣了15天,春节前几天才去拿回车辆,人家是官,说了算!你去告他那得耗大量精力和时间,耗不起!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新帖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摩托迷网

GMT, 2024-5-12 09:0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