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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在很快就重新回到高速公路上, 然后转向沙漠更加高温的地区,这里的高温等着我们,而我们却不知道会面对如此的高温,从来没有这样骑行过,原定路线是直接从洛杉矶到Grand Canyon的,Joe改变了路线,绕道沙漠。
车队里有两个Joe,两个John,我们后来为了区分,就把领队叫做大舅,另外一个叫做二舅,压尾的叫做大壮,补给后勤司机叫二壮。
大舅和大壮都是军人出身,曾经服役美国空军,他们骑起摩托像开飞机一样,把我们当军人一样看待,时间观念非常强, 大舅很严格,要求我们的时间非常苛刻,起床时间,吃饭时间,游玩后的集中时间,第一天就像军训一样,美国大兵把我们给练了,原来以为是五百公里左右, 后来发现不是,我的里程表开始不知道可以切换公里,第一天试车跑了50英里,第二天总计是525英里,那么就是(525-50)X1.6=752公里,卖糕的,最后五小时是在五十度高温进行的,发动机转速几乎都保持在8000转,经常会到红区,我做尾车,为了追上队伍,也经常档档见红,速度经常在120公里每小时的,简直就是达卡拉力赛啊。
车队在高速前进着,我当时发现越来越不对劲,我们的对讲机在互相鼓励着。
“打开面镜,吹进来的是热风,和电热吹风一样” 云哥说道
“哇塞,是真的”
“我靠,我的嘴巴裂了”恐龙本来很多话的,现在只回应了一句。
听到这样的对话,我也打开看看,一打开,眼睛马上受不了,是热风,很热的那种,和电吹风的高档位差不多。
嘴巴轻轻打开,发现已经干枯。 这何时是头啊,简直不敢相信,我这是在美国骑行,原来是要来感受美国的风景,体会这里的风土人情的,尾箱里只有一只水,如果没有及时补给,那么会严重脱水,这是军训吗?
全身穿的是网眼骑行衣服,透气,在高速中还能保持透气散热,人还不觉得难受,只是不能打开头盔的面镜,裤子的下端靠近发动机的部分有特殊面料做的,本来是用来隔热的,现在变成了不透风,这个地方变得火烧一样难受,我不时要侧着给它散热。
恐龙的骑行服袖子部分当时为了散热打开了一点,就给晒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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