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摩托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17年6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3次的政策;登记日期在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登记日期在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2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登记日期在2014年5月31日之前的,仍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检验,每年检验1次。
自2019年6月1日起,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之前已办理委托书尚未检验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允许跨省(区、市)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
|